2022年要实现聊城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!发表时间:2020-09-03 08:34 日前,《东昌府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》公布。该方案要求,2020年,完成东昌府区区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,城区三个街道各完成20%以上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(原则上小区成方连片划定);城区外各镇(街道、园区)在中心驻地探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。 2021年,城区1至2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;城区外各镇(街道、园区)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点。 2022年,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,力争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。 2025年,全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,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,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持续完善,科学管理、长效机制、习惯养成效果显现。 城区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、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进行分类。鼓励有条件的小区,设立专业垃圾(家具、家电等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)暂存点。城区外各镇(街道、园区)生活垃圾暂按可回收物、其他垃圾进行分类。鼓励参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行。 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,应当按照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、其他垃圾进行分类,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,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。 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厨余垃圾、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、其他垃圾进行分类。 市政道路、园林景区、交通枢纽、文化体育、商业娱乐等公共场所,应当按照可回收物、其他垃圾进行分类。同时,因地制宜对大件垃圾(主要指旧家具等)、园林绿化垃圾等实施源头分流减量。严禁将建筑垃圾、工业垃圾、医疗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。 按照规定,东昌府区将构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。对于分类投放,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制度,明确居委会、村委会、物业公司、业主委员会、单位法人、公共场所产权(管理)人为住宅小区、单位、公共场所等各主体的管理人。管理人公开公示辖区内各类垃圾细分目录、投放频次、投放地点、投放时间,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台账,加强日常监管,做好责任区内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及日常监督工作,组织、引导居民和社会单位按照分类指引,将垃圾分类并投放到相应收集容器,选取部分住宅小区推行生活垃圾“定时定点”投放。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。 对于分类收集,合理设置规范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,逐步对小区、单位现有收集站点实施改造或新建。按照便利、安全的原则,独立设置有害垃圾、建筑垃圾收集和临时贮存场所,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。严格落实“不分类、不收运”原则,对未按规定投放的单位、小区和个人,通过教育、行政处罚、拒收运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进行强制约束,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投放准确率。 同时,建立完善分类垃圾的运输系统,严禁“先分后混”,确保全程分类。按照区域内生活垃圾的产生量,合理确定分类收运频次、时间和路线,配足配齐喷涂统一规范标识的分类运输车辆,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。 另外,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,逐步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。 |